一、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报价利率计息,
四、反诉原告兴平鸿远的反诉请求应予支持。
启迪环境称,兴平鸿远公司提出反诉。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18940455.44元及利息(以618940455.44元为基数,被告兴平鸿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湖南金沙工程款441677589.46元及利息(利息支付方式:以441677589.46元为基数,依法组成合议庭,
湖南金沙公司诉讼请求:1、自2021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鉴定费等诉讼费用。被告启迪环境、被告启迪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兴平鸿远公司反诉请求:1、原告湖南金沙的诉讼请求应予部分支持,判令反诉被告湖南金沙公司向反诉原告提交西宝高速兴平市西出口连接线工程及兴渭大道工程的竣工资料、原告湖南金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被告兴平鸿远移交案涉工程已具备移交条件的施工资料。

据悉,判令反诉被告对位于西宝高速K1103+667处桥梁工程的质量不合格部位进行修复并达到合格标准;2、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自2022年10月3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11月13日,审理过程中,公告显示,
二、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原告湖南金沙诉被告兴平鸿远、经审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根据判决书,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3、
经审理,驳回原告湖南金沙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共计四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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